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政治处
  协助党委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区委组织部和区党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和机构编制等工作;办理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四)公诉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五)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六)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七)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八)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九)职务犯罪预防科
研究分析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十)纪检监察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