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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09年1月21日)

      一、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执法办案期间饮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三、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四、严禁佩带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发布人:pengfei
发布时间:2009-2-16 1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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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09年1月21日)

          一、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执法办案期间饮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


    发布人:pengfei
    发布时间:2009-2-16 1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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